明年美國加州病人買處方藥可要求提供中文說明
來源:http://edu.163.com/15/1014/06/B5S86N8B00294III.html作者:北美購房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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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明年元月起,英語能力有限的病人可要求藥房,為任何處方藥打印中文等五種語言的服藥說明。
據(jù)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加州州長布朗11日簽署由州眾議員丁右立提出的處方藥雙語法案(AB1073)。由明年元月起,英語能力有限的病人可要求藥房,為任何處方藥打印中文等五種語言的服藥說明。
除了中文外,病人可要求打印的另外四種語言包括西班牙文、韓文、越文及俄文,也是全加州居民在英語外,最普遍使用的語言。
丁右立提出的AB1073法案獲得東華醫(yī)院及醫(yī)學(xué)界的支持。丁右立指出,2010年人口普查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全加州有超過650萬名居民的英語能力有限或不流利,許多病人的生死一線取決于藥物。
原來加州法例只規(guī)定藥房或藥劑師為英語能力有限者提供口頭上的翻譯,告訴病人服藥等正確方法。丁右立說,AB1073法案是規(guī)定藥房將服藥的時間、數(shù)量等重要信息,清楚列明在藥瓶的說明標(biāo)簽上。
在州府制度下,全加州藥劑師執(zhí)照由加州藥劑委員會核發(fā)。AB1073法案規(guī)定,州府藥劑委員會必須為各項處方藥的服藥指引,編寫一套包括中文等五種語言的標(biāo)準(zhǔn)翻譯文字,透過該委員會的網(wǎng)站公布,供全加州藥房及藥劑師使用。
當(dāng)AB1073法案生效后,如果有病人的英語能力有限,要求藥劑師提供中文等五種語言服藥指引,藥房必須配合,否則將違反刑事法。
丁右立指出,目前許多藥房已為移民提供良好及全面的翻譯,包括上述五種語言或更多語言服務(wù),他鼓勵藥房為病人提供比AB1073法案更完善的翻譯服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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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(biāo)簽:處方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