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加拿大如何把房產轉移給子女繼承?
來源:http://canada.fang.com/news/21612957.htm作者:北美購房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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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個更傳統的中國概念,那里有一個自己的家,孩子繼承自一代又一代。在溫哥華(房市)繼承,如果當事人繳納稅款,會計師將以其姓名檢查所有資產,然后檢查當年的稅款。
為了積累一定數量的財富,一輩子沒有合理的轉移和規劃,財產上繳的稅款也是相當可觀的。例如,如果價值500萬的物業,如果被確定為所得稅的死亡年份,那么孩子繼承的不到500萬,甚至只有250萬。
將自己的房子賣給孩子:父母通過向子女出售低價住房,偽裝轉移到子女的資產,不征稅。缺點:沒有稅收,低成本住房的附加值將被賣給兒童,還要對自己的孩子的稅收負擔,損失機會,特別是房地產價值以這種方式加入了所有者
一個人死亡,他的意志將具有處理他遺產的法律效力。雖然執行人有權以遺囑處理遺產,但通常有必要核實法院是否愿意轉讓投資或財產等資產。雖然驗證收費,通常的標準是遺產超過2.5萬元封閉,1億封閉每1億28,000等等。在申報所得稅前,在最后一名稅務官員死亡前,扣除此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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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簽:加拿大,如何把房產轉移,子女繼承